10月6日,公安部治安局通报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“五必须”规定十起典型案事例,淮安市经开区某酒店因没有按照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“五必须”规定被停业整顿列入其中。 案例通报称,近日,江苏省厅治安总队根据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法拘禁案,督导涉案地淮安市公安机关开展“一案双查”。经查,朱某某等5人(14至18岁不等)以还钱为由,将张某某(女,15岁)带至淮安市经开区某酒店入住,酒店工作人员未逐人实名登记,未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人员关系。其间5人用暴力、拍摄视频胁迫等手段要挟张及朋友还钱,涉嫌非法拘禁。公安机关对涉案酒店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。 何为“五必须”?去年6月1日,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“五必须”规定,即: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,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,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;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,并记录备查;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,并记录备查;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,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;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,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,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,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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